形式千篇一律,游客审美疲劳——网红路牌的“方向”搞错了

发布时间:2024-12-16 07:26:35 来源: sp20241216

  调查 | 形式千篇一律,游客审美疲劳——网红路牌的“方向”搞错了

  “我在XX很想你。”蓝白配色,表达着各式想念文字的网红路牌,以浪漫的名义,在过去两三年风靡全国,然而最近有越来越多的游客开始质疑这些路牌。

  记者走访北京多处网红路牌密集区,发现原本代表浪漫情调的路牌,已经引发审美疲劳,胡乱标示的地理方向,还有误导游客的可能。

  商业引流 效果不佳

  “我在北京很想你。”“想你的风吹到了前门。”“我在北京前门等你,乖乖的,哪也不去。”

  前门大街游客众多,网红路牌的数量也很多。有些游客会停下脚步,拿出手机打卡拍照,然而一家挂着网红路牌的饮品店门可罗雀,隔壁一家奶茶店同样生意冷清,网红路牌似乎没有吸引来有诚意的顾客。

  在前门、大栅栏,销售相似甜品、奶茶的店铺比比皆是,同质化竞争激烈。记者特意在几处网红路牌前逗留观察,发现游客们对它们已经开始“免疫”,与之拍照的人并不多。值不值得驻足,还是跟店铺吸不吸引人有关,路牌带来的流量,看起来不是很显著。

  游客们更喜欢光顾的,是带有浓厚北京特色,突出文化内涵的店铺。记者走访时能真切感受到,网红路牌能吸引一刹那眼球,但真正带来消费的,还是差异化的产品。

  全国各地的网红路牌,大约是在2022年出现,并迅速开始“病毒式传播”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商家为了引流,把店名等商业信息也带入路牌中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游客,开始对网红路牌不感冒,甚至反感。社交媒体上,不断有负面评价传来。“审美疲劳之后,真的感觉很土。”“近视的我,大老远走近一看、写了句废话的心情谁懂。”“好好的一路牌,不指路别搁这。”

  指错方向 误导游客

  越是商业气息浓烈的区域,网红路牌的数量也越多。

  作为北京知名网红打卡地,南锣鼓巷每天都熙熙攘攘。从巷子南口一路向北,店铺前、人群中,不断闪现网红路牌的身影。有很常见的“我在北京很想你”,也有个性定制的“我在南锣吃炸鱼薯条,边吃边等你”“江南的风还是吹进了京城里”。

  南锣鼓巷中段,有一个小院。院内是几个餐馆,小院的两扇铁门,敞开迎客。每扇铁门上,各挂了一块网红路牌。路牌还引领着几块同样蓝底白字的招牌——用以介绍院内餐馆的特色。有点尴尬的是,两块网红路牌的指向自相矛盾,并且方向都指错了。“这到底哪是南,哪是北啊?”有游客发现了问题。北边那扇铁门,网红路牌所指的南实际上是西,所指的北实际是东。如果两扇铁门合上,那网红路牌指的方向就对了。但显然铁门合上的时候,也就意味着游客都离开了。

  一家百货店前,固定在地上的网红路牌,指向错误,所指南北实际是东西。一家奶茶店,网红路牌所指方向,一边标着N(意为北)指着北,一边却标着W(意为西)指着南,完全风马牛不相及。

  涉嫌违规 多地开拆

  从2023年开始,全国各地已经出现多起网红路牌被拆除的新闻。上海、宁波、南宁等地执法机构,在工作中发现网红路牌多为商家私自设置。为了避免被拆除,包括北京在内的多地网红路牌,也从路边开始往店内转移。

  根据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、更名;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;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拆除、移动、涂改、遮挡、损毁地名标志;擅自设置、拆除、移动、涂改、遮挡、损毁地名标志的,由地名标志设置、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设置户外广告:(一)利用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的;(二)影响市政公共设施、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、消防设施、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;(三)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,损害市容市貌的;(四)在国家机关、文物保护单位、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,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。

  记者在大栅栏和南锣鼓巷,还看见有些灯杆被捆绑上网红路牌。根据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》,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、悬挂、设置宣传品、广告,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;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损失的,依法赔偿损失。(北京日报客户端) 【编辑:李岩】